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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膨化大豆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膨化大豆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8-02点击量:3378
       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投资5000万元,在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即湛江市霞山区湖光路以南、宝石路东侧)建设“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膨化大豆加工项目”(简称本项目),占地面积875.55m2,建筑面积1731.9m2,设2条膨化大豆加工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15万吨膨化大豆粉,主要建(构)筑物有1栋5层膨化大豆粉生产车间和1栋1层膨化大豆粉打包车间。膨化大豆粉生产车间共5层,总高度为19m,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由上到下依次为:5F原料破碎段→4F原料粉碎段→3F调质膨化段和冷却段→2F成品破碎段→1F送料段。膨化大豆粉打包棚为1层,主要有打包机和皮带机,将成品打包并送至成品粕库。皆为利用渤海农业公司现有厂区内的厂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工程,不涉及锅炉改造扩容以及渤海农业公司现有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变化。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组织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膨化大豆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调查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膨化大豆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组织召开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膨化大豆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广东实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广东同创伟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州众飞机械有限公司(环保设备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专家3名,并形成了《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膨化大豆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验收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18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委托山东渤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渤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bohi.com.cn/)的“新闻中心”栏目公示《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膨化大豆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膨化大豆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27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海鹏;联系电话:18316786356;
       通讯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临港工业园宝石路3号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8月8日
 
附件1:《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膨化大豆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版).pdf》
附件2:《湛江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膨化大豆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公示版).pdf》